SECO血易通各代理商:
为了紧跟和落实国食药监市[2007]195号《关于贯彻实施〈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通知》精神,净化广告宣传环境,更好的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经公司管理机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各代理商要切实领会和落实国食药监市[2007]195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国家工商总局局令第27号《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经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我公司的报媒宣传批文的宣传广告内容进行宣传,决不允许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各代理商的宣传广告工作要由主管领导负责,指派专人专管,建立健全广告审批核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严格清理违规的宣传资料。请各代理商将落实情况报我公司。
天津市华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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